稽察办

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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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负责组织管理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负责稽察特派员的管理、联络、协调和服务。

2、承担稽察工作的综合调研;研究提出改进投资建设管理的相关制度、政策及规定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对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研究提出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稽察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业务培训工作。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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