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的督察意见,我委迅速行动,制定了工作方案,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就省第67条反馈意见相关工作公示。
一、反馈意见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资源环境刚性约束,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新理念,严格按照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的要求, 制定印发《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生态化大武汉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区域生态补偿的意见》、《武汉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武汉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全面加强目标和总量管理,积极组织推进各项生态保护工作。
特此公示。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