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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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3.com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指南。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武汉市发改委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网址为:http://www.rendaoweb.com),也可以到市发改委办公室查阅该目录(地址:汉口沿江大道188号)。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武汉市发改委政务网(http://www.rendaoweb.com)。

2.机关大厅电子显示屏。

3.新闻媒体。

4.新闻发布会。

5.政务微博。

6.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政府信息的方式。

●公开时限

属于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

.依申请公开

●受理方式

现场受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址:汉口沿江大道188号;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传真)82796000(上班时间),8279620024小时值班电话)

网上受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网(http://www.rendaoweb.com

信件受理:申请人通过信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收件人:武汉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88号;邮编:430014

●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第十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需填写《武汉市发改委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采取现场和信件方式的《申请表》可以从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也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网上方式直接在网上填写《申请表》。为了提高办事效率请申请人尽可能采取网上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可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

●申请处理

1.审查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给予必要的查询指引,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2.登记、分发

登记《申请表》,填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理信息公开申请督办单》,分发到相关业务处室。

3.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作出答复。

●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根据《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制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规[2011]40号),收取费用全部上缴市财政。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申诉或投诉(联系电话:027-82826308;办公地址:武汉市汉口沿江大道188号;邮政编码:430014),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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