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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领导班子2014年述职述廉报告

文章来源:未知 | 发布日期:2015-04-10 | 点击次数: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市发展改革委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实现“万亿倍增”为目标,积极争取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获批,大力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保持了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预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万亿大关;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000亿元,同比增长16.6%;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59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增长10%。

现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将一年来市发展改革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情况、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以及作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思想政治建设的情况

1、认真组织,加强学习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起草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规[2014]14号),确保我市社会持续稳定较快发展。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认真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武汉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委党组先后开展了7场次集中学习,全委7个支部开展了42场次专题学习,2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个人每周自学2个小时。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整改落实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把握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同时,按照市委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建立了整改落实工作的“分析研究、督查检查、定期公开”三项制度。

2、深入落实整改

研究制定了《武汉市发改委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武汉市发改委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和《武汉市发改委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计划》,把市委明确由我委牵头负责的清理楼堂馆所、奢华建设、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及我委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改落实的重点任务,列入市发改委对机关各处室的年度工作考核和重点评估内容之中,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合力,进一步加大了整改落实的工作力度。委主要领导与机关各业务处室逐个研究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措施。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委党组统一部署,委党组成员带队深入社区、街道、区,在检查督导重点工作的同时,指导各部门搞好教育实践活动,上下联动查找全市发改系统在“四风”和重点工作推进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上率下抓好发改系统的同步整改。把整改落实与推进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发展改革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发改工作相结合,促进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3、狠抓作风建设

委党组按照“突出重点、分批整改、边整边改”的原则,及时研究提出了需要立即整改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规定,每人只保留一处公务用房和一台公务用车,对多处配备或使用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及时上交,统一管理或处置。调整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备案审批由过去的3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核准时限由过去的10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其他环节平均缩短5个工作日以上。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54期刊发了市发改委《真听实改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文章。

二、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

1、谋划长远,开展重大发展规划和课题研究

编制出台重大发展规划和意见,创新编制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计划指标按全市中心工作的“五大计划”进行分类,使计划形成对“五大计划”的具体支撑。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与区域规划管理办法》、《武汉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等重要文件,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着眼武汉长远发展,组织开展重大专题研究。全面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重大前期课题研究。编制完成《武汉市人口发展综合设计(2014-2049年)》、《武汉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计划》、《武汉城市供热(制冷)发展规划》(初稿)和四大板块供热工程专项规划。开展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营、主干道公交快速化三年行动方案、港航资源整合等研究,启动了《武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我市申报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获批。

当好市委、市政府战略谋划的总参谋。全年共高质量编发《发展改革内参》21期,其中领导批示12期。

2、稳中求进,保持经济运行良好态势

不断完善全市重点指标监测调度机制。强化监测调度工作权威性,每月收集汇总全市各区、各部门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在市政府常务会上进行通报,及时有效反映全市主要经济指标运行状况。

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及重大项目获批。全年共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7.8亿元,杨泗港长江大桥已获国家发改委核准,第三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进展顺利,对缓解我市过江交通拥堵难题,提升我市综合交通枢纽地位,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积极推进市级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对70个重大项目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协调解决意见。及时策划储备项目,上报省发改委项目储备库20个专项262个项目,估算总投资10310亿元,为争取国家在重大项目上布局我市提供了依据;完成《“万亿倍增”重大项目汇编》,共收录项目742项,估算总投资32027.4亿元,为我市后期经济社会发展达到“万亿倍增”目标,提供了有力的项目支撑。

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创新,修订发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进一步缩减投资核准范围和下放核准权限,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向社会正式发布《2014年武汉市鼓励社会投资项目》,推出第二批面向民间资本的38个重大项目,总投资1012亿元,青山长江公路大桥已被国家发改委纳入首批鼓励社会投资基础设施领域的80个项目。推进企业债券融资,成功获批发行江夏城投、车都建投、蔡甸城投、黄陂城投等4只企业债券,融资规模48亿元。积极推动设立武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通过筹办第七届金博会“聚合社会资本资源、发展战略新兴产业”专题论坛,推介武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踊跃参与。

3、调整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方式

全面推进服务业升级计划实施,出台了服务业升级十大重点产业配套政策。成功策划“创意武汉”国际时尚节,举办国际时装周活动,启动“中国宝谷”筹建工作,加快发展时尚创意产业。不断提升商务服务业国际化水平,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普华永道于今年4月落户武汉。大力建设服务业集聚区,新增5家省级现代服务业示范区,首次评选10家市级现代服务业领取示范区。启动黄鹤英才服务业专项计划,初步推荐48名服务业领军人才;中冶南方、卓尔控股等4家企业获中国驰名商标认定,铁四院等8家单位获首届武汉服务名牌,中百集团成为首家荣获市长质量奖的服务业企业。

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和工业倍增计划。加强对上海通用武汉乘用车、东风雷诺、东本三厂等重大工业项目协调服务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古田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全面推动产业结构转型,目前已关闭搬迁企业276家,占规划搬迁关闭企业总数的84%,有机实业等15家化工企业全部签署土地收储协议,远大制药、环宇化工11家企业完成搬迁整治。

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工作,光谷人福、烽火光电子、武汉智慧城市等三只基金通过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关于国家新兴产业创投参股创业投资基金评审,预计2015年正式投入运作。积极鼓励企业开展企业技术中心和创新能力项目申报,截至2014年,全市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达24家,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达121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6家,工程实验室5家。东湖开发区认真申报光电器件及激光产业、生物诊疗制剂及服务产业等2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项目获得国家批复,每个集聚发展试点将获得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

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管。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意见》及《武汉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支持办法》、《武汉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支持办法》、《武汉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操作指引》等3项配套政策。贯彻落实循环经济地方法规,出台了《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办法》中对产业园区的循环化改造、机关办公用房装修的年限限制,城市公共设施的拆除和改造等方面的规定在同类城市中属于首创。积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今年4月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启动,我市17家企业纳入碳交易试点工作。

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快推进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指导示范园区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实施方案,目前已有新洲区等6个示范园区项目建议书获批,并下达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基本建设投资计划2000万元。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提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水平和防洪保安,重点支持大中型泵站及水库整治、流域治理等工程,进一步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4、改革创新,积极推动全面改革

强化顶层设计,研究起草了《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深化改革2014年工作的意见》(武发[2014]2号)。经济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国资国企、金融、财税改革深入推进,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活力明显增强;社会事业领域改革逐步深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大学生在汉创业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等领域改革向纵深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逐步健全,中法生态示范城建设步伐加快,生态红线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城镇化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启动编制《武汉市新型城镇化暨全域城乡统筹规划》,稳妥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全面落实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各项工作,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新城区第一批23个湖泊的“三线一路”保护规划批复实施;推进生态红线保护工作,加快编制全域基本生态控制线;园林绿化投入不断加大,以举办园博会为契机,建成32平方公里的张公堤绿色生态长廊、92公里的三环线绿化带和64公里的城市绿道。加快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市场化机制,农村产权交易走在全国前列,碳交易试点范围不断扩大,武汉城市矿产交易所进一步完善股权结构,全年完成1.6亿元城市矿产交易额。

5、合作交流,积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初显成效。在长江中游城市中率先建立推进中游城市群合作与发展工作机构,加强长江中游省会城市合作,按照“武汉共识”和“长沙宣言”,四省会城市在交通、环保、旅游、工商、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合作初见成效。参与编制《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规划》,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等主要诉求在国家发改委主持编制的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得以体现。研究提出我市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实施建议,起草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建议》,得到市领导肯定。

积极开展援疆和对口帮扶工作。确定了第三批援疆项目—博乐市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及附属工程建设,安排援建资金1000万元;及时协调援疆项目建设,力促博乐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如期完工。启动我市领导与新疆少数民族家庭“双结双促”活动,并委托专人将阮书记的慰问信送到农五师结对家庭。加强对口帮扶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落实,资金到位,今年共安排来风县、五峰县、秭归县、兴山县、郧西县以及神农架林区帮扶资金6802万元。

6、关注民生,着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全力推进涉及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建成通车,2号线北延线、2号线南延线、11号线东段、21号线、21号线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科学调度保障能源供应,建立天然气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天然气应急预案,保障天然气供应安全。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共下达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计划项目11个,总建筑面积72.7万平方米,下达棚户区改造项目6个,计划拆迁面积31.44万平方米,拆迁户数4442户。

全面推进移民生产发展和生活改善。移民小康示范村试点工作全面展开,争取省移民局资金988万元,共安排移民小康示范村生产发展、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35个。2014年有5个建制村(安置点)被纳入全省移民安稳发展重点(亮点)村,各获省级资金20万元支持。继续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移民政策,引导后扶项目资金向小康示范村和产业发展项目集中,争取省投入资金7000万元以上,创历史最高纪录。

7、简政放权,加大依法行政力度

大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办案能力、加强政务公开、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制定下发了《武汉市发改委2014年政策法规工作要点》。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普法学习教育,组织参加“简政放权与创新管理”专题培训,及时将国家有关法治建设的动态以及出台的新法规在办公平台上公布,引导机关干部学习和正确掌握法规的应用。

积极开展权力清单清理工作。对我委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主体、条件、程序、时限、收费及其权力依据进行了全面清理,最终确认我委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78项,制作完成了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外部流程图、内部流程图和权力行使责任规范实施细则,并汇编成册,同时将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清理,职权更加清晰、责任更加明确、流程更加规范。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案件。2014年共受理办结行政复议案件5件、被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件。对受理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通过内网、会议等形式反馈给委业务处室和相关部门,提醒行政风险,加强工作防范,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三、作风和廉政建设的情况

1、落实党管干部责任制,大力实施干部能力提升和干部成长工程

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全年累计选派13名干部脱产参加各类培训学习。认真做好干部挂职锻炼工作,选派2名同志到西藏、新疆挂职锻炼,选派4名干部参加市小康工作队,驻新洲区潘塘镇青山村开展扶贫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作用条例》,全年有2名处长分别提任为市能源局副局长和市发改委副巡视员,交流调整5名处长、1名调研员、6名副处长、3名主任科员职务;提拔4名副主任科员,4名工勤人员晋升职称。向市委选派1名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年轻干部成长工程,按照“党校学习+挂职锻炼+总结提高”的模式顺利完成锻炼工作。

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四风”问题问责

进一步巩固完善领导对口联系制度,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头带队到各区调研,加强市、区发改委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各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加强公务用车和差旅费管理,出台了《市发展改革委机关车辆管理暂行规定》、《市发改委机关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支出同比降低19.34%;切实改进文风会风,严格发文审批程序,减少发文数量,压缩文件简报篇幅,禁止各处室自行编发简报,会议较往年有所下降。

针对节假日等关节时点易发“四风”问题的特性,利用委局域网、视频宣传栏和手机信息等宣传途径,在春节、五一节、清明节、端午节等重要节点及时下发了《关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重要节假日期间发生违纪行为的通知》等通知,提醒全委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禁令的内容。同时对委内发生的两起公车私用问题进行政纪处理,对车管部门和有关处室负责人、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在全委进行通报批评,对一起借用人员违纪问题进行了辞退处理。

3、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工作

精心部署全年反腐倡廉工作,制定了《市发展改革委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市发改委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和《武汉市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具体细化到各处室,做到一直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现了“两手抓”、“两促进”。加强警示教育,组织机关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全市警示教育展览,以发生在身边的腐败典型案例来警示、教育干部,达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推行干部“廉政约谈”制度,针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抓早、抓小,通过“约谈”的方式敲警钟、亮红灯,增强领导干部廉洁坐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确保干部安全成长、廉洁干事。

积极做好防控工作,大力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电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组织起草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框架设计》,争取2015年开展先行试点。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力度,制定了《政府投资效能监察工作方案》,编制年度效能监察工作计划,对5个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前期审批、招投标、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监察,提出了10多条整改意见。

加大重点问题整改督查力度。针对项目立项、规划、施工等环节中,存在的行政权力不公开、不透明,审批环节较多、程序繁琐、效率不高、流程设计有待进一步整合优化等问题,及时协调相关处室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了重点问题整改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参加市治庸问责办重点问题网络问政直播和市电台行风连线直播节目,宣传我委工作,网民和听众提出的问题详细解答,取得较好效果。加强中介领域及投资环境问题的整改查办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建立电话、网络、邮箱、信访“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回复信访举报事件。

4、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及时传达全市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主体责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了《武汉市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对组织落实主体和监督责任进行了分解、细化,保证责任落到处室和具体责任人。根据《中共武汉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责任分工,目前已成立了市政府投资项目和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政府投资体改革和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的推进,积极筹建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电子监管平台,正在起草《市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代拟稿),其他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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