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实施机关 | b73.com |
办理类型 | □马上办 ?网上办 ?一次办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7月修订)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第44号令)第五条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鄂发改规[2017]3号)第四条 |
办事条件 | 1、报省级审批、核准、备案,除省直部门和跨市(州)外的,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1000吨标准煤(含)至5000吨标准煤(含)的项目; 2、报市级审批、核准、备案,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含)至5000吨标准煤(含)的项目。 |
申报材料 | 1、项目建设单位提请节能审查的请示(含项目建设单位对所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的承诺)(原件2份) 2、提供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2份) 3、项目节能报告(原件2份)。节能报告内容需按照《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规定编写;封面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和节能报告编制机构的公章;项目符合规划设计条件。 4、若属核准、备案类的项目,需提交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核准文件、备案信息。 |
法定时限 | 无法定期限 |
承诺时限 | 3个工作日(评审时间不包括在内) |
特别程序及期限 | 审查机关将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组织现场勘验)。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证照或批复名称 | 武汉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书 |
运行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专家评审或现场勘验)→决定→送达 |
承办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处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7-65770880;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2层D26窗; 电子邮箱:252959981@qq.com。 |
监督投诉方式 | 1、市长热线:027-12345; 2、武汉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纪委;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88号; 投诉电话:027-82796145; 电子邮箱:whsfzggw@163.com。 3、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督查处,投诉电话:027-65770000。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