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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 进一步推进价

文章来源:未知 | 发布日期:2017-05-26 | 点击次数:

 

 

国家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 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精神,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15年11月20日起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同时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

近年来,国际国内天然气市场供求格局和价格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是能源价格持续下行,为进一步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提供了有利条件,二是天然气供需总体宽松,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竞争加剧。三是近年来国内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价格逐步实现由市场形成,特别是今年上半年直供用户用气价格放开后,市场运行平稳,为深化改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奠定了实践基础。为此,国家决定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较大幅度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此次改革核心内容有两点:一是降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二是提高非居民用气价格市场化程度。这意味着进一步放松价格管制,增加价格弹性,留给供需双方更多自主协商价格的空间,进而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公平竞争。

此次改革,降低了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对减轻下游用气行业负担、促进经济增长将起到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气价降低也有利于天然气清洁能源推广利用,进而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

国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天然气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一是千方百计保障市场供应。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将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保障天然气市场稳定供应。二是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要求各地及时疏导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释放降价红利。鼓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在完善监管规则的基础上,先行先试放开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三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增设环节、强制服务等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以及串通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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